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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案说法 | 海口一家庭遗嘱多次变更引发“抢房”大战 龙华区法院理清关系这样判!

点击次数:87 发布日期:2025-04-11 23:55

南海网3月24日消息(记者 林文泉)日前,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近日审结了一宗涉及家庭房产归属的所有权确认纠纷案,该案历经多次家庭内部财产分配的变化,最终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,依法驳回原告继母桂婶(化名)及其三名子女对四层自建房的分割请求,认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原告彪叔(化名)与前妻所生长子阿勇(化名)夫妇。

多次变更遗嘱难掩产权真相

原告彪叔与桂婶为夫妻关系,被告阿勇为原告彪叔与前妻所生长子,阿梅(化名)为阿勇的妻子。原告阿浩(化名)、阿娜(化名)、阿宗(化名)为原告彪叔、桂婶所生子女。位于海口市某村的第A号土地登记的使用权人为原告彪叔。2017年7月6日,原告彪叔与桂婶签订《夫妻财产协议书》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,公证协议明确:A号土地归彪叔个人所有,B号土地归桂婶。次日,彪叔公证遗嘱将A号土地使用权遗赠给长子阿勇夫妇。随后阿勇夫妇出资建成四层楼房,彪叔更出具《建房协议》确认“建房资金与家族其他成员无关”。

然而,家庭内部的财产分配并未因此尘埃落定。2019年1月,彪叔夫妇突然签署《分家析产书》,推翻此前约定,声称新楼一至三层分别归属阿浩、阿娜、阿宗,四层归阿勇夫妇。同年7月,彪叔再次通过公证撤销了2017年的遗嘱。到了2022年6月,年迈的彪叔又第三次通过公证遗嘱,将A号土地及房产份额改由三名亲生子女阿浩、阿娜、阿宗共同继承。

这一系列的变化,最终导致了家庭矛盾的激化。2022年10月,原告彪叔、桂婶及子女阿浩、阿娜、阿宗将被告阿勇夫妇诉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,要求判令被告将四层自建房的一至三层交付五原告共同使用,而四楼则归两被告共同使用。